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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差点贴上“罪犯”标签 检察院:尽力挽救学生前途

2026-10-04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原标题:一时冲动差点贴上“罪犯”标签 检察院:尽力挽救学生前途

东北网7月24日讯 (记者 佘雨桐)近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的不起诉决定,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欢及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训诫教育。

不起诉宣告训诫会现场。

2018年10月期间,被不起诉人小欢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某学校教室内与被害人小轩发生口角,后找来并指使朋友在学校大门前用拳头将被害人小轩面部打伤,经鉴定被害人之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谅解。

检察官向小欢和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及《训诫词》,讲解了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刑事政策,并按照规定告知侦查机关封存犯罪记录,尽最大努力避免让小欢被贴上“罪犯”的标签。同时教育小欢要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引以为戒,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同时也不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有心理负担,回到学校后,努力学习,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办案民警也希望小欢好好生活,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被不起诉人小欢表示:“一定好好珍惜,努力学习,用好成绩来回报大家”。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检讨了自己,表示今后多关心、多爱护孩子。

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小欢所在学校沟通,小欢将回归校园继续学业,承办检察官也将继续做好小欢的跟踪帮教工作,勉励其完成学业,取得良好的升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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